2.幻想。
之所以我没有那么堕落下去,是因为我喜欢的男生。
他叫向森。
我知道闺蜜和那一大帮人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一定决然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他们一堆人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很多人都喜欢的唐兮尧。
在我咧着右边唇角似笑似不笑的话语下会知道这是真的,然后会一窝蜂地去酒吧喝酒然后一起讽刺我的审美再然后一起起哄让我把这顿给请了。
所以我并没有告诉他们,严谨点儿说,这件事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
向森其实很好看。
恬静的那种好看。
侧脸像被蝴蝶刃一丝不苟地裁出来一般,冷峻的紧。
不是我们圈内公认的帅哥那样痞痞的帅气,而是干净的好看。
所以很多小女生痴迷他痴迷的要死。
常穿白衬衫,露脚踝的黑色裤子,巴黎世家、设计风格稍微简洁一些的乔丹或者匡威经典系带高帮。
袖口经常挽到肘部,体育课时手里常常拿着本书,莎士比亚或者岛田庄司。
笑起来静静的,像某种物体张开。
从未看见或听说曾与别人恶意顶撞,每年的物理奥林匹克大赛第一。
经常有小女生被此温顺无害的外表蒙住双眼,在图书馆或者走廊上恶俗地假装撞到然后就深入简洁直入主题地对他可怜兮兮样子地表白。
而他也总是耸耸肩,在做完这个相对来说有些美剧般无所谓的动作后很认真地俯下身对那个女孩子说,对不起。
然后多数人都会心不甘情不愿地追问一句是谁,他早已走远。
我一直感觉,向森这家伙就是一披着羊皮的狼,一副表面上纯良无害的样子,实际上谁知道他认真起来会有多狂呢。
我现在十四岁了,初中二年级。
越来越不着调的同时也越来越空虚。
一天有五分之四的时间里在无聊地托腮,不知道做什么,于是就幻想,幻想一切有可能在我身上会发生的事情。
未来的我会不会跟向森走在一起,去看完星源所有所有的风景吃遍所有的冰淇淋,去喝完所有的杰克.丹尼和Vodka?
结果大概是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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