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看见他是在校园的大走道上。
走道右边有一个篮球场。
我当时扎着头发,抱着书,穿着洁白的连衣裙。
我在最右边,左边有几个姐妹与我并排同行。
我们从那里过,他们在打篮球。
姐妹们停下来看,发出极其花痴的叫喊。
我也扭头看过去。
是的,我的心也有些荡漾。
他很帅,很高,。
不知怎么的,他也望过来。
我好像跟他对视了一秒钟,他就继续打篮球了。
我们找了个位置,我把书垫屁股下面。
我们一起坐那里观望。
我与他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那天走的时候,想入非非了很多事情,站起来就直接随姐妹们走了,书本忘记在地上了。
该死不死的那个书本正好是一本日记。
晚上写日记的时候才想起来这事。
跑过去找来找去早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
垂头丧气的想,谁捡到了呢?想着自己写的心事,脸好红,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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